【快通新聞記者蔡文雄/高雄報導】高雄是臺灣水產養殖重鎮之一,養殖魚塭面積3,831公頃,其中石斑魚、虱目魚及鱸魚產量均占全國第二,而天氣轉暖後,是放養魚種的季節,為有效掌握養殖生產狀況,海洋局提醒漁民朋友們,5月31日前要向養殖所在地區區公所申報當年度放養情形;另漁友們可多加利用漁業署「養殖漁業放養查詢平台」查詢放養量申報動態統計資料及各魚種放養狀況,提前規劃放養策略,避免魚貨超出販售規格或集中上市致影響產銷。
近年來受到極端氣候影響,常有颱風、暴雨或低溫寒害等天然災害造成養殖漁業災損,申報放養資料不僅可以保障天然災害救助權益,更是補助養殖漁機具設備及產銷調節參考的重要依據;近期因應美國對台養殖水產品關稅衝擊,農業部漁業署也將祭出多項獎勵措施,因此有申報放養的漁民,才能成為優先適用對象,因此為維護本身權益,請漁民如期完成放養量申報。
依據「養殖漁業放養申報作業及審查要點」作業規定,自本(114)年1月1日起,申報人辦理放養申報應填具種苗來源相關資訊(公司名稱或來源及連絡電話),為使本年度養殖漁業放養申報作業順利推動,海洋局也辦理放養申報會議,邀集漁業署、航測學會及本市各區公所共同與會討論。
最後,海洋局表示養殖魚塭放養資料,係以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所登載魚塭用地資料範圍為限,申報魚塭編號及養殖面積,以農業部漁業署建置之養殖漁業管理系統編定為準,因此提醒漁友們,檢視領有之登記證記載土地、魚塭編號是否與現況符合及仍在效期內,並記得攜帶登記證及其他證明文件(例如負責人的養殖登記證使用同意書、魚塭承租人附租約、委託他人應另檢附委託書),向魚塭所在地區公所辦理申報,另倘放養現況有異動時(如重新放苗、變換養殖物種、申報人基本資料變更、在池越冬、整池休養等情形),應檢附佐證單據及資料到公所申請資料異動,萬一遭遇天災損害時方符合救助資格獲得補助,以加速復養。
圖說:放養虱目魚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