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通新聞 記者蔡文雄/高雄報導】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自今(113)年7月中旬起,前往19個臨海縣市進行年度考查工作透過現地訪查及專家學者提供業務推動建議,精進海洋環境管理工作。海保署指出,各縣市在海洋污染緊急應變、海洋垃圾清除處理及環境教育宣導、海洋污染稽查管制及海域水質相關監測及作為等方面表現逐年成長,各自在不同面向展現豐富成果且績效卓越。

海保署說明,為防治海洋污染、保護海洋環境及維護海洋生態,補助臨海地方政府執行污染防治潔淨海洋計畫,強化地方第一線海洋污染應變能量、落實海洋廢棄物處理及完備海域環境監測相關工作。同時為考察地方政府執行績效,海保署針對臨海 19 個縣市政府依海岸地理位置及污染風險特性等,分為直轄市(海洋第1組)、西部縣市(海洋第2組)、東部及離島縣市(海洋第3組)等3組,進行一系列現地考查。

海保署表示,各縣市展現不同地方特色與創新亮點,例如新北市設置北台灣第一個廢棄漁網具回收處理中心,再利用率達40%,於海洋應變上擴大海污應變聯防,以北臺灣8縣市資材相互供應;桃園市建置出海口河川水色AI辨識系統及「桃園市環境監測科技中心」,整合海岸環境監測資訊系統及CCTV遠端即時系統;嘉義縣推動環境教育結合境內宗教活動(大甲媽遶境活動)落實海洋保育觀念,積極推動廢蚵繩及廢漁網回收及首創海水塑膠微粒採樣;屏東縣則加強環保艦隊召募1,270艘居全臺之冠,並推動「海廢帶回、漁獲自肥」,增加海廢攜回量;宜蘭縣於南方澳港設置13處定點清運,並以4種語言宣傳單宣導移工船員,並積極推動海廢再利用及推動海廢大富翁;花蓮縣於縣內12條溪流設置垃圾攔截,減少垃圾流入溪流及海洋,針對泛舟及西瓜種植業者使用黑色塑膠布追蹤調查,減少陸源污染造成海廢問題。

海保署署長陸曉筠強調,地方政府為海洋保護第一防線,肩負海洋污染事件應變及防治工作,平日加強宣導海洋廢棄清理,並定期監控沿海水質狀況及加強港口稽查工作,對於海洋環境維護功不可沒。期許地方政府秉持對於海洋事務工作之熱情,凝聚守護海洋的決心,實現永續海洋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