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通新聞記者蔡文雄/高雄報導】高雄市榮服處為落實配合政府對人權與民主等普世價值重視,日前辦理專題講座,邀請吳臺雄律師主講「兩公約在司法實務之運用」,以實例分析並宣導「公民與政治權利」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兩公約之重要人權概念,讓同仁將法律常識及基本權利觀念落實融入平時的服務工作,提升服務品質。

兩公約是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簡稱,與「世界人權宣言」共同被稱為「國際人權法典」,為國際社會最重要、最基礎之人權保障基準。

吳律師以11個司法案件為例,從判決定讞結果中,分析法院裁定時引用兩公約精神及民、刑事法條保障人民生命、身體相關權利之規定,強調國家應保障人民不因種族、膚色、性別、宗教或社會階級等因素而受到歧視或差別對待,進而保障人民在司法上具有公平受審判之權利。透過實務法院審判案例來解析兩公約的概念,也讓同仁更瞭解兩公約在我國法律實務上的運用,避免推動政策或執行公務時造成人權的損害。

隨著時代的發展,人權亦不斷擴大其保障內容,公務員在執行公務時也要符合人權要求。劉雅魁處長期勉全體同仁藉由講師對人權、法治與兩公約觀念的宣導、教育,建立正確的服務觀念並恪遵法紀,將保障人權的觀念與意識落實在工作當中,也希冀同仁在行使公權力、執行公務的同時,能夠多一層考量到人民權利的保障。

圖說:劉處長(左)頒贈感謝狀,感謝吳律師(右)專業分享,讓同仁建立正確服務觀並恪守法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