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通新聞 記者蔡文雄/高雄報導】近期接連發生行人過馬路在行人穿越道遭汽機車撞到造成傷亡,高雄區監理所特別加強宣導路口停讓安全,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近路口前務必放慢速度並做好隨時煞停的準備,「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若未停讓行人,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處罰鍰新臺幣6,000元,機車駕駛人1年內有2次以上未停讓行人者,也加重處罰鍰新臺幣6,000元,同時記違規點數3點(1年內記達12點者,吊扣駕照2個月),還要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高雄區監理所所長李瑞銘表示,為擺脫「行人地獄」的惡名,去(112)年6月30日起加重汽機車駕駛人未停讓行人罰則,根據交通部道安資訊查詢網資料,112年1-12月道路交通事故30日死亡人數3,023人,較111年減少41人,下降1.3%,其中行人死亡人數380人較111年減少14人,創下歷年新低。
李瑞銘說,進一步分析交通事故行人30日死亡人數,112年上半年雖較111年同期增加11人,但112年下半年較111年同期已減少25人,另路口行人死亡人數112年下半年亦較111年同期減少13人,可見去年下半年行人道安改善工作已具初步成效。但是,近期仍有行人遭汽機車撞到造成傷亡事故發生,特別提醒駕駛人應養成停讓行人習慣,除了避免被加重處罰外,還能讓自己與其他用路人更加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高雄區監理所強調,駕駛人與行人均應抱持互相尊重,駕駛人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專心過馬路不要滑手機,應於行人穿越道行走並通過路口,綠燈秒數足夠再加速通過,也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建立正確停讓觀念,提高警覺,才能讓交通更順暢、安全有保障,希望每個人都能將這一觀念真正落實到日常生活中,共同營造一個安全友善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