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通新聞 記者蔡文雄/高雄報導】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表示,海馬、石珊瑚、部分軟珊瑚是國際瀕危野生動植物貿易公約管制物種,然過去並未針對活體單獨號列,致難以掌握進出口數量,經該署協調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獲其同意,前述活體商品將自11月1日起採用專屬貨品分類號列。海保署表示,此規範將有助於掌握該3類海洋動物進出口狀況,亦有助於擬訂海洋生物保育管理政策,並呼籲廠商未來於通關報運時,應注意正確貨品分類號列,以免卡關。

海保署說明,海馬屬所有種(目前已紀錄至少46種)、石珊瑚目所有種(約有2,000餘種)、黑珊瑚、藍珊瑚、笙珊瑚(屬於軟珊瑚)等,均已列入華盛頓公約(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 CITES)附錄物種。當中海馬為海龍科小型硬骨魚類,為高度演化或特化的海洋物種,因棲地侷限、破壞或喪失,及過度商業利用,導致族群數量縮減。近來有飯店將海馬融入菜單食材中,海保署特別提醒,許多生物因人們過度的利用而面臨生存危機,建議勿採捕野生物種,海馬養殖場倘是以購入人工繁殖海馬,或可減輕野外捕捉的壓力。

該署也指出,珊瑚具有造礁、保護海岸、孕育生物多樣性、維持生態平衡、供應食物和藥物、推動觀光休閒旅遊、促進藍色經濟、教育研究、培育海洋文化等價值、功能與服務,同樣為自然生態與人類社會重要的資產,應減少採捕野生個體。

海保署強調,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暨施行細則第26條規定,海洋野生動物活體輸出入須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也提醒未來報運活海馬、活石珊瑚及活軟珊瑚時,應申報正確貨品分類號列,以加速貨物通關。

圖說:臺灣北部海域常見的三斑海馬